笔趣阁 > 穿越 > 医女芳华 > 第270节
    王家大嫂子有些惆怅的望了望那只鸡,心里头觉得有些可惜,芳华妹子别的都好,就是有些大手大脚,好好的一只鸡怎么就能弄了去埋掉呢,家里人可是一旬都没尝过肉味了呢。

    等盛芳华一走,自己就杀鸡,王大嫂子咬了咬牙,有肉不让吃,哪有这个理儿,这只鸡是得了病,可又没死,怎么就不能吃了。

    盛华芳把大蒜绿豆和玉米捣烂,加上点醋,捏成小小的丸子交给王家大嫂子:“一只鸡喂一丸,每日两次,鸡窝要通风透气,别放那么多柴火堆到上边,你好好照看着,明天我再过来瞧瞧。”

    王家大嫂子小鸡啄米一样的点着头:“我知道,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盛姑娘!”农家小院门口探了个脑袋进来:“让我找得好辛苦!快快快,劳烦你来我们家看看阿毛,怎么的人就不好了。”

    来人是李大娘,年近五十,一张满是皱纹的脸,看上去就像一根苦瓜。

    “阿毛不好了?”盛芳华心里头一咯噔,她可不是全科大夫,什么病都能治,虽然前世在医科大学念书的时候,基本上什么知识都涉及到了些,可是术业有专攻,她最擅长的是外科,这小孩子生病,她也不一定有把握治好。

    “盛姑娘,我们家阿毛又呕又吐,抱着肚子喊痛哩。”李大娘脸上的皱纹都挤到了一处,看上去很是可怜:“上午还好端端的!”

    盛芳华脑子里忽然灵光一现:“李大娘,你是不是给阿毛吃鸡肉了?”

    昨天叮嘱李大娘要去把那只瘟鸡给埋了,是不是庄户人家舍不得,偷偷的杀了,给家中的宝贝疙瘩吃了?

    李大娘没了声音,好像葫芦被勒了嘴。

    盛芳华叹了一口气,李大娘家三个儿子,就老幺生了个孙子,其余两个都生的是女娃,把这孙子看得要紧,昨天那只鸡肯定是全部进了孙子肚子里边。

    鸡瘟不是人畜共患的疾病,不会直接传染给人,可是阿毛吃了这么多瘟鸡肉,病从口入,有可能中毒了。

    “李大娘,你别着急,我先去后山找点草药。”盛芳华伸手探进背着的布囊,掏出了一把草药来:“你先把这个洗干净,跟绿豆一起熬了汤给阿毛喝。”

    “好好好。”李大娘双手捧了过来,不敢有半分怠慢。

    谁让这位盛姑娘是神仙选中的人,自己不信她还信谁?

    十六年前,桃花村来了大肚子的女人,穿得破破烂烂,倒在地边上直喘气,一双腿肿得再也走不动路,村里人同情她,拿了稀粥凉水给她用了,还把存东头那个孤寡老头留下的小破茅屋给她住,后来这女人就在桃花村安了家,过了三个月她生了个女娃儿,那小女娃天生聪明伶俐,可也伶俐得过分了些,八个月就会说话,到了一岁上头,看到别人抓草药,第二次就能叫出那草药的名字!

    村里人都觉得这件事情挺妖异,几个老人凑到一起嘀咕了下,赶忙请了对面山上道观里的道长来捉妖,可是万万没想到,那道长过来看了盛芳华的面相,大惊失色说这小姑娘是神仙派下来的人,他可得罪不起,朝盛芳华拜了两拜,匆匆忙忙就走了。

    从此以后,村里人提起盛芳华,不免就带了几分敬畏之心,再也没有谁敢认为她是妖怪。

    八月能言语,一岁识草药,到了两三岁上头,竟然央求她娘盛大嫂子去给她买医书来看,到了五岁上头,拜了城里回春堂的梁大夫做师父,开始学习行医,到农闲的时候,摇着木铎走乡串户的做起了铃医,不仅治人,还治牲畜。

    最开始村民们还有些不相信,时间久了,见盛芳华确实也治好了不少人,一个个从怀疑到相信:“盛姑娘是老天爷派下来护着咱们村子平安的吶,多亏了有她在,要不是咱们桃花村的人和畜生可要遭不少罪哪!”

    听着这些议论,盛芳华只是笑一笑,摇着木铎继续往前走,村里人说得也没错,她可不是老天爷派下来的?刚刚做完手术的她才脱掉白大褂,闭了闭眼,人就变成了个小小婴儿。

    她是个乐观的人,从来就没为什么事情悲伤过,从知名的主刀大夫变成了咿呀学语的小孩,盛芳华觉得她赚了,多赚了三十几年的时光,就如她看过的电影《若是时光倒流》一样,她忽然有了一段全新的生活,换了个身份,但又有着前世的记忆——这样的事情落到了头上,绝对是她赚大了。

    五月的天气已经有些炎热,盛芳华一边抹着额头的汗,背着篓子沿着山路朝上头走了过去,她今天不仅要寻些草药治疗阿毛的中毒之症,还找弄些清热解毒的药,熬一大锅子水给村民们拿回去喂鸡。

    这两天还只有王家和李家来说鸡有问题,要是不控制,只怕这鸡瘟一发,她便是三头六臂也忙不过来了。盛芳华站定了身子,极目四望,就看到山腰那里有一丛半边莲,这可是解毒的好东西,她拨开杂草就朝那边移了过去。

    绿色的叶子狭长,就像美人倦了的眼,半边莲就如美人眼上的蝶翼,不断的随风舞动,粉白色的花瓣下透出点微微的粉紫色,看上去格外娇媚。盛芳华伸出手来,攀住了一丛半边莲,开始用药锄松土。

    好不容易才将那一蔸半边莲挖了出来,盛芳华满意的笑了起来,捧着在鼻子下闻了闻,淡淡清香沁入心脾。

    她反手将草药放到背篓里,上边的衣裳有些短,露出了一小截洁白的肌肤,盛芳华有些懊恼的拉了拉衣裳,及笄以后她又长了一大截,衣裳都不合身了,看起来这个月怎么样也得进城去扯几尺布来做件衣裳才行,要不是这衣裳也短得太不像话了。

    盛华芳虽然四处行医,可毕竟庄户人家都不宽裕,每次看病收不了几个钱,好些人家送几个鸡蛋什么的,就当是诊金对付过去了。有时她看到穷得买不起药的,还会反过来将自己挣的几个铜板送过去。她娘盛大嫂子更是个手松的,只说自己的命是桃花村的人救的,应当要知恩图报,每次别人家有急事,她就很慷慨的将娘儿俩好不容易攒下的钱抱着送出去,还生怕别人不肯接,一个劲的往人家手里塞。

    “这个月攒下的钱,再也不能乱花了,得留着做衣裳。”盛芳华一只手捉着衣襟,掀起来看了看,轻轻叹了口气:“这颜色也淡得看不出本色来了。”

    草丛里传来了细微的响动,似乎有人在爬动。

    盛芳华迅速把衣裳放了下来,厉声喝问:“谁?”

    没有人回答她,只有山风吹得杂草不住的摇摆着,发出簌簌的响声。盛华芳打量了一下周围,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团黑影,她吸了一口气,慢慢的踏出了一步。

    草丛里趴着一个人,不,应该是说平躺着一个人,脸是朝天的。

    男的,还活着。没有人回答她,只有山风吹得杂草不住的摇摆着,发出簌簌的响声。盛华芳打量了一下周围,看到不远处的草丛里有一团黑影,她吸了一口气,慢慢的踏出了一步。

    草丛里趴着一个人,不,应该是说平躺着一个人,脸是朝天的。

    男的,还活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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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褚昭钺睁眼望着一步步走过来的盛芳华,想要捏紧自己的拳头,可半分力气都用不出来。

    半路遇到劫匪,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跑到此处,再也动弹不了,整个人软绵绵的跌倒在草丛之中,正在寻思着怎么样才能摆脱险境,眼前便来了一个人。

    可这个人……褚昭钺没有出声,习惯性的一张冷脸,静静的躺在那里。

    一个村姑,若是胆小些,看见他这血肉模糊的样子,指不定会尖叫着跑开,说不定会引来那些正在搜寻他踪迹的人。

    褚昭钺皱了皱眉头,自己该怎么样制止那村姑朝自己接近?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
    他的手努力摸索着,想要捡起一块小石头或者是一把泥土,可他全身无力,就连五根手指握到一处都不行,他眼睁睁的望着盛芳华慢慢挪到他面前,心里暗道,自己只能静待一声尖叫响起了。

    没有如同他想象里的尖叫,盛芳华显得很平静,脸上没有半分惊讶的神色,只是俯下身来,静静的打量着褚昭钺。

    那男人身上穿的衣裳看起来料子不错,应该是什么富贵人家的子弟,可不知为什么带着伤,鲜血把他身上的衣裳染得红了一大团,斑斑驳驳,有些地方已经成了深褐色,看起来是受伤很长一段时间了。

    “你是谁?怎么在这里?”盛芳华有些惊讶,这桃花山距离京城差不多有三十来里路,算是个偏僻地方,平常都没看到什么陌生人,怎么在山野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受伤严重的男子?出于医者之心,她慌忙弯下腰去,伸手想替褚昭钺诊脉。

    她这是要做什么?褚昭钺看着那只手越来越近,警惕心大盛,想将身子挪开,可又没有力气动弹,他嘶哑着嗓子道:“姑娘,男女授受不亲。”

    盛芳华一怔,这人看起来受伤厉害,可这气息却是不弱,说出话来还算有些力气,只是这话说得真奇怪,都这个时候了,还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?这也太古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