笔趣阁 > 科幻 > 黄帝的咒语 > 第31节
    听完蕾蓉这席话,马笑中愤愤地说:“我这就带人,把逐高公司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王八蛋都抓起来!”

    “等一等。”呼延云道,“说逐高公司倒卖人体器官什么的,只是黄静风的一面之词,我们没有证据啊。”

    “我想,我有你们要的证据。”

    一个沙哑的声音突然出现在门口,大家回头一看,竟是郭小芬,她哭肿的眼睛、披散的头发和憔悴的脸蛋,好像一个刚刚从水底走出的人。

    大家已经知道了姚远遇难的噩耗,一起上前轻声安慰她。

    她从怀里掏出一只沾着血的手机说:“这是姚远的手机,他在找我的路上可能预感到什么,给我发了短信,说他的手机中保存着几张照片,照片上的人明明还活着,却已经被逐高公司纳入‘供体’……出事时,我的手机放在厨房了,很晚才看到这条短信。请……请你们不要让姚远白白死去……”

    望着掩面痛哭的郭小芬,几个朋友的神情都痛楚而愤恨……突然,马笑中爆炸一般怒吼道:“抓到这帮狗日的,老子把他们一个个枪毙!”

    “老马,你冷静点!”刘思缈说,“千头万绪的,咱们必须一样一样解决……现在是凌晨一点,距离明早上班还有七个小时,我们要利用这宝贵的七个小时,把局面扳回来!老马,你带着你们派出所的警力,兵分两路,一路对这家医院进行调查,看看那个‘健康更新工程’都藏了什么污纳了什么垢;另一路把逐高公司给我抄了!所有和案情相关的文件,全部扣押、拍照,重要线索连夜追查,该抓就抓,然后突审,小郭你和他一起去,重要资料保存一份,以防万一。”

    马笑中有点犹豫:“我警力不够可咋办?”

    蕾蓉插了一嘴:“我听说楚天瑛调到市局刑侦处了,你可以找他一下,他为人正派,是咱们可以信任的人——”

    “姐姐……”刘思缈苦笑了一下,“不知什么原因,‘四大’为了你的事情开会表决之后,楚天瑛突然被停职了……”

    蕾蓉一惊,但这时来不及细想楚天瑛的事情,立刻说出一个手机号码:“这是玉浮阁的电话,老马你需要的话,就传达我的命令,他们会听你的调遣。”

    “好!”马笑中一拍巴掌。

    蕾蓉说:“思缈,你陪我回一趟法医研究所吧,我要对钱承的尸体进行二次尸检,一定要找到他的真实死因,为了防止刘晓红干扰,你就假传上面命令,说我被重新任命为研究中心主任,这个谎言只能维持七个小时,希望够用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!”刘思缈毫不犹豫地答应道。

    蕾蓉看了刘思缈一眼,她深知,无论是查抄医院和逐高公司,还是假传命令让自己二次尸检,最终的所有责任都要刘思缈来负。但是,刘思缈仿佛早就准备坦然接受一切结果了,不知道是什么情愫,让这个一向理性的刑事技术专家,变得如此义无反顾。

    “呼延——”刘思缈刚刚叫了一声,却发现呼延云的双眸闪烁着幽邃的光芒,知道他正在思考着什么,也知道他的风格是不受任何拘束的独立调查,所以一时犹豫该给他派什么工作。蕾蓉说:“段石碑已经死了,接下来的任务,就是查清他的杀人手法,以及‘健康更新工程’的犯罪事实,我看呼延云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了,就让他跟着咱们拾遗补缺吧。”

    “姐姐,你也许摆脱了死神的阴影,但未必摆脱了死神。”呼延云望着她说,“所以还是要提高警惕,特别是张文质和你的那段对话,千万注意保密。”

    蕾蓉有点糊涂:“那段对话……怎么了?”

    正在这时,有人敲门,是唐小糖和高大伦,他俩要带着张文质的尸体回研究所去做尸检,问蕾蓉跟不跟他们一起回去。

    “他的头发剃光了么?”蕾蓉问。

    “剃光了,头发都收好,准备回去dna检测后归档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……”蕾蓉知道他们误会了,犹豫了一下,低声问道:“他的天灵盖上有没有一块很长的刀疤?”

    唐小糖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这么说,他不是当年那个害死师父吴虚子的师哥。

    蕾蓉的心一沉。

    “蕾蓉姐,你到底跟不跟我们一起回去啊?”唐小糖摇着蕾蓉的胳膊,嘟着小嘴问道。

    蕾蓉心事重重的,随口问了一句:“王文勇怎么没过来?”

    “他啊,见风使舵,和刘晓红挂得紧紧的,现在是她手下的红人,才不屑于和咱们为伍呢。”唐小糖说,“今天他一个朋友美容院开业,他晚上好像参加酒宴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不妨告诉他,刚刚接到上级的命令,蕾蓉重新当上主任了。”刘思缈冷笑道,“你们俩先回研究中心,我们随后就过去。”

    唐小糖和高大伦走后,刘思缈、蕾蓉、马笑中和呼延云又围绕行动的细节做了一番探讨,证据提取、警力部署、抓捕方案、突审流程……连受到挫折的预案都考虑好了,看看表已经是凌晨两点,准备分头行动,临别前,马笑中突然感慨了一下:“我今天才知道‘敢为天下先’是多么伟大的事情!”

    呼延云莫名其妙:“啥意思?”

    “差不多吧!”马笑中说,“前几天我不是去四处混了一阵子么,今天行动要是失败,估计咱们几个都得去四处养老了,哥们儿我上次建立的人际关系,应该还用得上,保证诸位吃的比拉的精细。”

    此人说话如此不堪,大家却已经习惯,何况,至少他说对了一点,一旦失败,他们几个肯定将面临严重后果,不过蕾蓉的一句话,让所有人都坚信:这是一次不容逃避的搏斗——

    “没什么,权当自救吧。”

    蕾蓉和呼延云坐上刘思缈开的警车,向法医研究中心驶去。

    深夜的城市,黑暗的天空散发着潮湿的雾气,每盏路灯的光芒都像缭着烟似的迷蒙,在空旷的街道上犹如撑起两排湿漉漉的肋骨。

    刘思缈从车内的后视镜,望着坐在后座上神态安详的蕾蓉,不禁想:此时此刻,那些在逼仄的房间里熟睡的人们,知道有个刚刚死里逃生的法医,正在为了他们的器官不被随意摘取,再次踏上叵测的路途吗?而事实上,就在几天前,他们还在用最恶毒的语言谩骂和攻击这个女人……

    正在这时,手机响了,刘思缈一边把握方向盘一边接听,挂上电话后,直接把车子来了一个大掉头。

    “怎么了?”蕾蓉惊讶地问。

    刘思缈冷冷地说:“有警员查到了黄静风的住处,发现他已经上吊自杀了……”

    很破旧的一栋楼,顶层的一居室,明晃晃的白炽灯,黄静风就吊死在横穿过天花板边沿的一根暖气管上,惨白的脸孔愈发惨白,眼睛半睁半闭,红红的舌尖吐出一点,瘦高的身体像陪葬扎的纸人,稍微有点风就晃啊晃的……

    “我一拧把手,门没有锁,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见,用手电筒一照,就看见他吊在那里,吓了我一跳,赶紧找到灯绳,拉开灯,然后和其他几个同事保护现场,并打电话给您。”第一个进入现场的刑警向刘思缈汇报。

    刘思缈皱着眉头问:“你们怎么保护的现场?”

    那刑警战战兢兢地说:“我们穿上蓝色鞋套,戴上白手套,走进去看了看,确认他真的断了气……我们没有碰任何东西。”

    事实上,这在刘思缈看来都纯属多余,因为命案现场遗留的嫌犯鞋印多半都是被警方的鞋套擦抹破坏的。按照她的观点,只要发现现场,刑警第一要做的就是什么都不做,直接请刑技人员来勘查,不过这对中国的刑侦工作是一种苛求,如果指望每个警队在出每个案子时都有足够的刑技人员及时配合,那还不如在龙年给每个孕妇都配上个月嫂来得靠谱。

    常见的犯罪现场搜索模式有六种:直线搜索法(捋带子)、网格搜索法(走格子)、区域搜索法、圆周/辐射搜索法、螺旋搜索法和关联搜索法。其中,捋带子一般针对室外犯罪现场,区域搜索法往往需要多名勘察人员共同进行,圆周法和螺旋法的搜索速度比较快,只是容易遗漏物证。

    一般来说,针对室内犯罪现场多采用网格搜索法,不过今天,刘思缈却决定采用区域搜索法——尽管在场的刑技人员只有她一个人。

    做出这个决定是因为,她的视线将整个房间扫视一遍之后发现:桌子上没有放东西,书架和大衣柜都是空的,床铺当然铺了被褥,但床下和床边堆着几个还没有打开的编织袋,破绽的口子露出衣服和书……这说明黄静风在这里刚刚住下没多久,还没来得及把搬来的东西归拢到该放的位置。所以,有价值物证的存在范围可能仅仅集中在几个区域。而区域搜索法的优点恰恰在于将空间划分一定区域以后(以这间屋子为例,可划分为死者周边区域、生前主要活动区域和生前较少活动区域),可以按照重要程度对某些区域重点搜索:比如一张用来睡觉的床和一张蒙着灰尘的桌子,后者简单看一下即可,而前者必须反复勘查。

    当然,在勘查前有个事情最好先确定,那就是黄静风到底是不是自杀的。

    如果是自杀,那么这就是自杀现场而不是犯罪现场,勘查的价值和意义都立刻下降了好几个级别。

    这自然需要蕾蓉来做鉴定。

    按照刘思缈的要求,蕾蓉沿着墙边走到黄静风尸体前面。她短暂地凝视了他一阵,突然抬起头,似乎不想让人看到她的眼睛,留着一道刀痕的雪白脖颈剧烈起伏了几下,旋即恢复了平静。

    她戴上乳胶手套,走上前去开始做初步的尸检:先目测了一下黄静风脚底和地面的距离,以及他踢倒的小凳子的高度,基本是相符的;然后看了一下黄静风垂下的双手的指甲,如果他不是自杀而是被勒死的,那么在与凶手的搏斗中,指甲缝内很可能留有凶手的表皮组织残片及血迹,但是也没有;接下来就是观察颈部。自缢和勒杀的鉴别绝大多数都可以通过观察颈部得出结论,比如自缢的索沟多在舌骨与甲状软骨之间,而勒杀的索沟多在甲状软骨或其下方,再比如自缢的索沟很少出血,而勒杀的索沟多出血,颜色较深,还有“八字不交”——自缢者的缢绳经耳后越过乳突,升入发际,在头枕部上方形成提空,所以索沟不闭锁,古称“八字不交”,如果“交”上了,无疑就是凶手用绳索勒住受害人,在他身后用双手向两侧相反方向用力拉紧绳索造成的。

    黄静风的颈部特征显示,他应该是自缢。

    但这也不一定。《洗冤录》上就有这么一句“惟有生勒,未死间即时吊起,诈作自缢,此稍难辨”,意思是说:当人被勒昏的同时马上被悬吊起而伪装自缢,上述颈部特征依然是很难辨别的。这就需要做进一步的尸体解剖了,查看黄静风的颈动脉分叉下内膜是否有横向裂伤,脑膜溢血是否明显,以及血液内有无酒精反应或其他麻醉药物反应……

    然而这些都需要时间,蕾蓉不知道自己还有多少时间……

    不,不要想这些了,还是集中精力想想眼前的案子吧:黄静风真的是自杀吗?他不是还要找师父段石碑算账吗?

    “怎么样,自杀还是他杀?”刘思缈在旁边问蕾蓉。

    “需要把尸体带回所里做检验。”蕾蓉低声说。

    刘思缈听出她的无奈,正要对着门外的几个刑警发号施令,突然耳畔响起一个声音——

    “黄静风的右臂,手腕这里,怎么了?”

    是呼延云,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溜了进来,刘思缈皱起眉头正要训斥他,蕾蓉答道:“腕骨骨折,挺严重的,他在太平间设备室最后一次出现时我就注意到了,右前臂老是耷拉着,抬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会影响手指的机能吗?”

    “肯定会有不小的影响啊……怎么了?”

    呼延云一指黄静风的脖颈下方:“那么,他是怎么打的绳结呢?那个绳结可是打了好几道,够复杂的。”

    刘思缈和蕾蓉大吃一惊,不约而同地盯住那绳结:绳结是一团死疙瘩,应该是某个人把绳子的一头抛过暖气管,然后踏着凳子在半空中打的结,如果说抛绳子还可以用左手,那么打这样一个绳结无论如何不可能用单手完成。

    他杀,毋庸置疑。

    刘思缈看了呼延云一眼,憎恶而钦佩,然后低声说:“你们俩出去吧,我要开始勘查犯罪现场了。”

    黄静风的尸体被装进黑色盛尸袋,封好,挂上标签,运回法医研究所,站在楼道里的蕾蓉望着这一幕,口中喃喃自语:“到底是谁杀害的黄静风?”

    呼延云在旁边幽幽地说:“当然是一个想让你以为整个案件到此结束的人……”

    这时,有个警察把这一居室的房东找来了,他说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男人两个月之前租的房子,一下子就交了半年的租金。把黄静风的照片给他看,他说即便粘上胡子也肯定不是这人租的,警察又拿出张文质的照片让他辨认,他揉着眼睛看了半天,说不好确认。

    蕾蓉突然想起,自己在地铁里与黄静风和段石碑撞上那次,曾经到电脑机房调出通道口的监控视频来看,发现了他俩的影像,于是打电话让地铁方面将视频发过来,没多久,视频传回,用笔记本电脑打开,看到黄静风和段石碑出现的时候,房东指着段石碑肯定地说:“就是他租的房子,这脸型这胡子,一模一样。”

    然而,那图像只是一掠而过,异常模糊,段石碑留着络腮胡子,竖起的风衣领子将脸遮了大半,还戴着墨镜,所以根本不能辨别这人是不是张文质。唯一肯定的就是这一居室是段石碑租下,然后让黄静风住的……

    一个小时左右,对犯罪现场的勘查结束,刘思缈走出了房间,将一张已经填写完毕的犯罪现场初步勘查表递给蕾蓉说:“你看看吧。”

    蕾蓉接过来,呼延云也凑到她身边,两个人一起看着:

    表4*犯罪现场初步勘查表(内容有省略)

    案件编码:bj201x031xxs0042

    死者概况:(姓名:黄静风;性别:男;年龄:26岁;职业:市第一医院殡仪工);

    死亡原因:绳索类物勒压颈部而导致的窒息性死亡;死亡性质:他杀;

    勘查地点:xx区xx街道xx小区7号楼601房间;勘查方式:区域搜索法;

    区域一:死者周边区域,即死者陈尸周围5平方米内空间;

    整体描述:死者被伪造自杀,用尼龙绳勒颈悬挂于暖气管上,“踢倒”的木凳凳面有较完整鞋印,暖气管上无指掌纹,墙面有不完整指掌纹,地面有不完整鞋印和杂乱的足迹证据,其他有价值证据较少。

    血液证据:无;精液证据:无;汗液证据:无;唾液证据:死者垂直地面有口中垂落唾液;

    尿液证据:无;其他体液证据:无;指纹证据:墙面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指纹,a组含左右手五指指纹,初步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,b组含右手五指指纹,遗留者不详。

    掌纹证据:墙面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掌纹,a组含左右手掌纹,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,b组含右手掌纹,遗留者不详,但掌纹形态与b组指纹构成一体,系一人所留。

    鞋印证据:a组鞋印系42号球鞋鞋印,左脚前尖外侧有一边沿条裂缝特征,长2.2厘米,与死者脚上所穿鞋鞋底特征吻合。b组鞋印系43号皮鞋鞋印,右脚脚弓处有一缺损小圆圈特征,经查,死者遗留的鞋只均为42号,且均无此鞋底特征,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。

    足迹证据:因须对连续足迹做综合分析,此处略。

    毛发证据:无,纤维证据:无,武器证据:尼龙绳一根,与索沟内花纹印痕相符。

    区域二:生前主要活动区域,包括卧室床铺周边、洗手间,以及常用通路。

    整体描述:死者床铺凌乱,被害前疑似面窗背门而坐,床铺周边堆放编织袋四只,装有换洗衣物、日用品、书籍等,垃圾筐内无有价值证物,洗手间无最近使用迹象。

    血液证据:墙面血迹多为陈旧蚊虫血迹;精液证据:被褥有陈旧精液;其他体液证据:无;

    汗液证据:被褥有陈旧汗液;唾液证据:枕巾有陈旧唾液;尿液证据:便池有陈旧尿液;

    指纹证据:多处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指纹,a组含左右手五指指纹,初步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,b组含左右手五指指纹,遗留者不详。

    掌纹证据:个别处提取到分属不同人的两组不完整掌纹,a组含左右手掌纹,比对结果系死者所留,b组含左右手掌纹,遗留者不详,掌纹形态与b组指纹构成一体,系一人所留。

    鞋印证据:有多处42号鞋鞋印,与死者遗留鞋只可配伍,有少量43号鞋印,均为前述右脚脚弓处有一缺损小圆圈特征皮鞋印,疑似犯罪嫌疑人遗留。

    足迹证据:提取两组足迹:a组足迹多见,双足外踏,内蹬,大外展步,步短而宽,步行姿态应为运足迈步缓慢,躯干后仰,左右摆动明显;b组足迹少见,双足正踏,正蹬,直行步,步长而窄,步行姿态应为运足迈步较敏捷,躯干前倾,摇摆幅度小,微低头。经鞋印比对,a组足迹为死者所留,b组足迹系43号鞋印遗留,疑似犯罪嫌疑人鞋印。

    毛发证据:床铺无毛发,地面有较多脱落毛发。纤维证据:地面发现少量长短不一黑色化纤丝;

    区域三:生前较少活动区域,包括厨房、卧室的书架、桌子、大衣柜以及房屋边角。